伊斯蘭之光
  目前位置:首頁>>嚙踝蕭痚妧A>>|JI
埃及女權家稱讚多妻法
2005.9.11  3:51:08 PM      閱讀4822次
 (The Associated Press﹐伊光編譯)
    埃及女權運動專家海蘭姆•鐸貝克引起阿拉伯世界衛星電視大辯論﹐她主張多妻法可以解決現代世界的許多社會問題﹐婦女可以得解放。 她今年42歲﹐有成年兒女﹐職業是社會新聞記者﹐最初在埃及電視臺上報導伊斯蘭多妻法有許多優點﹐並且從世界各地收集大量資料和民間採訪﹐證明她的論點。 後來﹐節目被其他阿拉伯國家轉播﹐現在形成了阿拉伯世界兩大派﹐一部分人反對﹐一部分人支持。 反對多妻的理由是西方社會不合法﹐全世界的潮流是一夫一妻制﹐兩個妻子是“重婚罪”﹐學習西方化是社會發展趨勢﹐應當對伊斯蘭的沙里亞進行改造﹐適應現代化。 海蘭姆發表了許多讚同多妻法的文章﹐例如“一個妻子不夠”﹐並且成立了一個宣傳多妻的學者組織“Al-Tayseer”(泰伊希爾﹐意思是寬松的生活)﹐會員不斷增加。 她帶頭表現多妻對妻子的好處﹐她自己事業心很強﹐不可能用大部份時間陪同丈夫﹐在她和兒女們的鼓勵下﹐她丈夫準備再娶一妻﹐組成分工合作的知識分子大家庭﹐思想開放﹐生活內容豐富多彩。泰伊希爾組織中有許多傳統的伊斯蘭學者﹐他們處處以古蘭經和聖訓為根據﹐證明男子多妻﹐最多允許有四位妻子﹐是真主的啟示﹐合乎天道人倫﹐尤其在國家遭遇艱難時期。 伊斯蘭社會嚴格執法﹐對婦女沒有貶低人格﹐注重妻子一律平等的原則。


  穆斯林國家大部份都堅持實行多妻法﹐延續一千多年﹐沒有發生重大變化﹐而且起到社會調節作用。 這個組織中接納了許多年青的學者﹐有男有女﹐從現代社會形態論證多妻的社會功能和家庭制度。 他們答復反對派說﹐穆斯林世界對西方社會不陌生﹐不是今天才開放發現一個光彩奪目的外部世界﹐埃及在二百多年前就被法國軍隊佔領﹐拿破侖親自為埃及制定了一部法國式的法制。 從那以後﹐埃及從來沒有擺脫過西方帝國主義的侵略、奴役和掠奪﹐直到英國放棄埃及殖民地﹐然後被美國接管﹐在開羅建立一所選拔優秀青年的美國大學﹐培訓崇洋媚外的阿拉伯精英份子﹐滿街都是入侵的美國文化。 如今在所有的西方國家都有埃及留學生和高級學者﹐埃及人對西方文化瞭如指掌。 因為對西方社會知道的徹底﹐看透西方的腐敗和墮落﹐至今埃及人越來越伊斯蘭化﹐對照伊斯蘭原則﹐處處超越現代西方文明。 例如﹐西方實行虛偽的一夫一妻制﹐男人臨時需要女人﹐就到女子性市場花錢僱佣性奴隸﹐可以任意蹂躪﹐最後仍下幾張票子﹐法律上不負任何責任。 女子是男人發泄獸慾的工具﹐是市場經濟人肉交易的商品﹐哪裡還有女性尊嚴和女權﹖


  海蘭姆說﹕“女人應當結婚﹐成立家庭﹐即使有妻之夫﹐只要你們雙方有愛情﹐關係受到法律保護﹐充份享有妻子的合法地位﹐而不是‘二奶’﹐不是‘私通’、也不是‘偷竊別人的丈夫’﹐不失女子尊嚴。 這是真主的法度﹐保障社會穩定﹐家庭和諧。” 西方社會的婚姻制度﹐有許多漏洞﹐表面上一夫一妻﹐是個人自由﹐可以離婚再婚﹐允許婚外情﹐製造了大量的“老處女”﹐有苦難言。 俗話說“女過三十沒人娶”﹐多少大齡女子過著孤獨的苦日子﹐偶爾偷情﹐尋得一夜歡﹐偷竊來的丈夫﹐沒有法律保護﹐身邊睡著一個不屬於自己的男人﹐提心吊膽﹐懮心忡忡。這是女權問題﹐但沒有人過問﹐虛偽的西方婚姻法﹐殘害了多少優秀的女兒心。 埃及政府迫於西方的壓力﹐實行世俗法制﹐而迫於穆斯林堅定信仰的壓力﹐法律許可多妻﹐實行伊斯蘭婚姻制度。 埃及的公眾媒體﹐包括電影和電視﹐以及其他文藝作品﹐崇尚西方化﹐裝點門面﹐換取美國和歐盟歡心﹐例如電視連續劇中﹐更多地描述多妻的家庭麻煩和不利﹐這是崇洋媚外心理在作怪。 宣傳伊斯蘭法制合理﹐服從真主的天道和人倫﹐好像很丟臉﹐思想保守落後﹐缺乏現代化的意識。 這種心態本身就是歪曲事實﹐心理變態﹐不論青紅皂白﹐西方什麼都好﹐伊斯蘭什麼都是落後的“中世紀”。


  有人問她﹐為什麼不先同丈夫離婚﹐然後再重新組織新家庭﹐她回答說﹕“我有一個很美好的家庭﹐為什麼要毀滅它﹐另一個新家庭能肯定幸福嗎﹖ 讓丈夫增加一個妻子﹐並且根據伊斯蘭法律﹐必須徵求我的同意﹐這就是一個新家庭﹐大家都很熟悉﹐更容易相處。” 伊斯蘭有嚴格的法制﹐禁止賣淫嫖娼﹐禁止通姦﹐禁止同性戀﹐男人在外面尋花問柳在西方是時髦﹐表明有錢有地位﹐而在伊斯蘭國家是犯罪行為。 那麼﹐允許丈夫把喜歡的女子請進家門﹐大家共同過日子﹐完全杜絕社會不良後果和犯罪問題。 西方的自由離婚制﹐受害最深的是兒童子女﹐人權組織從來不考慮離婚家庭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成長的問題﹐好像只須保護父母有幸福﹐個人自由﹐兒女的責任聽天由命。


  她說﹐當初她的丈夫考慮她的建議﹐尋找第二位妻子的時候﹐在婚姻介紹所登記﹐誠實說明自己的家庭情況。 一個月之內﹐收到三十多位女子的答復﹐她們願意同一位有第一妻子的男人結婚。 她想象到﹐這些單身女子﹐寧可做二妻﹐與長妻設法相處﹐也比個人孤獨日子好過﹐而且丈夫必須從法律和宗教上負責到底。 這是女子人權的體現﹐也是對女權的實際保護。 伊斯蘭的多妻法制﹐是建立在敬畏真主和社會責任基礎上的人道精神﹐而不是鼓勵男人貪色多佔女人好吃懶做。 在現代開放型的社會中﹐婚後女子並非必須依附於丈夫﹐可以有自己的學業或事業﹐在必要的情況下﹐夫妻是最好的合作夥伴﹐事業的成功率更高。 這是一個競爭的社會﹐多妻的丈夫絕沒有資格在家懶惰﹐必須參加社會競爭﹐發揮奮鬥精神。
 

   
將本新聞發給好友


伊斯蘭之光工作室(islam.org.hk) 版權所有©